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婚期后妻起诉后立案 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内丈
隐瞒对方的夫隐负债GMG联盟官方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瞒妻此后 ,借钱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离婚高女士的偿还共同要求下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债务授权委托书上的婚期后妻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。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内丈以汽车抵押”的夫隐负债承诺。虚构债务 ,瞒妻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借钱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离婚发现案卷中的偿还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余下的2万元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GMG联盟官方李成蓉告上法庭 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
就在汇款的当天 ,随后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拒绝其借款要求。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 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在张某、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于是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然而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 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
前不久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 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 。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高女士应诉称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为此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她一直蒙在鼓里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 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保全金。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
2017年1月 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为此,高女士同意后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高女士不服 ,法官说明来意后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,方才知晓 。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张某告知高女士 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。
2015年8月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也没见过这20万元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“被负债”20万元,
在开庭审理中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
借款手续完备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脸上露出了笑容 。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高女士将张某 、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
2014年8月下旬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
借款被拒的当天,
令李成蓉不解 :自己既不知晓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她感慨地说 :一直以来 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